各中等职业学校:

   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,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“双创”升级版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全面深化中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、提升中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、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,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,扎实推进2025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工作,决定于20256月举办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(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。为做好武汉市竞赛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比赛主题

我敢闯,我会创。

二、比赛目的与任务

以赛促教,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。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,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引领中职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,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,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。

以赛促学,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。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,激发学生的创造力,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,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,坚定执着追理想,实事求是闯新路,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,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。

以赛促创,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。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,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,促进教育链、人才链与产业链、创新链有机衔接,以创新引领创业、以创业带动就业,推动形成职业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武汉市教育局  

承办单位: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

武汉市财政学校

四、参赛对象

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。允许跨校组建团队,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-5(含团队负责人), 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。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,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,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。每名学生限报一个团队,每名指导教师限指导2个团队

大赛只设计划书赛项,各学校参赛项目计划书数量按照比例提交最低3份最多不超过10份。

五、竞赛内容

商业计划书网评+项目路演答辩两部分构成;

(一)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,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,培育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促进制造业、农业、卫生、能源、环保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,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、医疗、交通、金融、消费生活、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。

(二)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真实、健康、合法。不得含有任何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。所涉及的发明创造、专利技术、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。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、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, 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、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,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
(三)参赛项目包括以下三个类型:

1.创新类:以技术、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;

2.商业类: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;

3.工匠类:以体现敬业、精益、专注、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。

(四)各学校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,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。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、知识产权、财务状况、运营、荣誉奖项等方面。

比赛赛制

(一)竞赛奖。奖项设置以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,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%、20%、30%,承办校获得一等奖的项目不占一等奖名(原则上仅限一队)

(二)竞赛组织奖若干名。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。

(三)其他要求。原则上历年来的省、市赛一等奖(金奖)项目不得参赛;2025年比赛项目采用新项目,旧项目参赛与2024年参赛项目雷同率不得超过30%,项目成员与指导教师不得重复同一项目经完善后可以申报2025年其他创新创业市赛,但不得是同一批选手和指导教师。

赛程安排

大赛在组委会办公室统筹下,采用校级初赛、市级复赛二级赛制。校级初赛由各学校负责组织,市级复赛由武汉市财政学校承办。

(一)参赛报(即日起至66): 参学校领队可通过登录大赛评审平台(https://wcontest.whcyfw.cn/)上报复赛项目申报评审书

(二)市级复赛(67-14): 第一轮(67-9)网上初评。遴选出若干个优秀项目入围复赛现场赛。第二轮(614)决赛。采取线下现场评审方式,项目计划书展示(5分钟)和答辩(3分钟),评审专家提问,答辩,现场给出评判分数。

其他事项

(一)赛前动员

在比赛开始前,各参赛学校需要进行宣讲会动员学生参赛,参赛学校可自行组织开展大赛宣讲会,介绍大赛基本流程和赛制设置。对于有需求的学校,组委会可提供专家资源,参与宣讲动员活动。

(二)竞赛组织

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决策、组织实施和监督;组委会设专家委、仲裁委、秘书处(以赛务手册发布为准)。专家委负责大赛制度体系建设,承担大赛网络评审和决赛现场评审工作;仲裁委负责对大赛过程进行监督,对评审过程中有疑义的项目做出仲裁,仲裁结果将作为最终处理意见;秘书处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,办公室设在武汉市财政学校。

(三)联系方式

承办校联系人:吕庆

联系方式:13667137367

武汉市创新创业大赛QQ群:786772668

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室   

武汉市中职学校创新创业竞赛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2025年4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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